美國金融監管機構依據《GENIUS法案》,針對穩定幣發行機構提出新的客戶身份識別要求,使數位資產市場的又一部分更接近銀行式合規標準。
聯邦儲備委員會、財政部、貨幣監理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國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及金融犯罪執法網絡於週四聯合發布了擬議規則。該規則將要求獲准的支付型穩定幣發行機構建立客戶身份識別計劃,類似於銀行、券商、共同基金及期貨佣金商所採用的相關制度。

該提案是實施《美國穩定幣國家創新指導與建立法案》(即《GENIUS法案》)的一部分。該法案於2025年7月生效,為穩定幣發行機構建立了聯邦框架,涵蓋許可、儲備、資本標準、風險管理及合規義務。
根據擬議規則,獲准的支付型穩定幣發行機構在客戶身份識別方面將依《銀行保密法》被視為金融機構。這將使符合資格的發行機構在用戶開設帳戶時須遵守反洗錢及認識客戶程序。
提案規定,發行機構必須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採取合理程序驗證任何申請開設帳戶者的身份。同時要求發行機構保存驗證所用信息的記錄,包括姓名、地址及其他身份識別資料。
穩定幣發行機構還須核查客戶是否出現在政府已知或疑似恐怖分子或恐怖組織名單上。上述要求旨在降低與穩定幣活動相關的洗錢、恐怖融資、規避制裁及其他非法金融風險。
監管機構表示,上述義務將與現行針對傳統金融機構的客戶身份識別規則相當。該規則將適用於受聯邦監管的發行機構及符合條件的受州監管穩定幣發行機構,為整個行業建立更統一的合規框架。
最新提案為擬議規則制定通知,在正式規則發布前開啟了聯邦程序的另一階段。各機構將在《聯邦公報》刊登後的60天內接受公眾意見。
財政部此前在監管機構於9月發布初步文件徵求《GENIUS法案》實施意見後,已收到約450條評論。新提案反映了各機構在審閱回應並確定最終監管措辭前的下一個正式步驟。
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亦推進了相關規則制定,以將《GENIUS法案》的反洗錢條款適用於穩定幣發行機構。上述提案共同顯示,聯邦機構正積極將穩定幣活動納入現有金融犯罪合規體系。
該規則出台之際,穩定幣在支付、交易、匯款及數位資產結算方面的使用持續增長。Tether、Circle等加密原生發行機構在美元支持的穩定幣市場仍占主導地位,傳統金融機構亦已擴展進入該領域。
聯邦儲備委員會理事Michael Barr表示,他仍對《GENIUS法案》框架能否全面應對與穩定幣二級市場活動相關的非法金融風險感到憂慮。他的聲明聚焦於發生在發行機構與帳戶直接關係之外的交易。
Barr表示,部分數位資產服務提供商在其所在司法管轄區受反洗錢及反恐融資規則約束,但他警告,不法分子在進行數位資產交易時仍可能規避相關限制。
這份長達130頁的提案詢問客戶身份識別要求是否應延伸至二級市場活動,以及在何種情況下應如此延伸。監管機構亦就將規則擴展至超出穩定幣發行機構開戶關係範疇的潛在利弊徵求意見。
這一問題至關重要,因為穩定幣在發行後往往廣泛流通。代幣可在交易所、錢包、去中心化平台及支付應用程式之間流轉,若發行機構層面的身份識別規則無法覆蓋後續轉帳,則可能帶來合規挑戰。
該提案可能增加穩定幣發行機構的合規成本,但也可為尋求在《GENIUS法案》下獲得聯邦或州批准的機構提供更清晰的標準。統一的客戶身份識別規則有助於受監管發行機構在需要反洗錢管控的機構合作中增強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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