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nathan Turley,
蘇格蘭法院作出重大裁決,宣告將跨性別生理男性關押於女子監獄在一般情況下屬違法行為。此裁決緊隨英國最高法院的判決,該判決確認女性的定義依據出生時的生理性別而定。此時機值得關注,因為我們正等待本週最高法院就若干跨性別議題作出裁決。這些裁決同時凸顯一項矛盾現象:在英國嚴苛的反言論自由法律下,警方持續逮捕反對跨性別政策的人士。
在其公開的裁判意見中,羅斯女爵士宣告「在所有情況下,監獄的指引均屬違法」。此裁決源於涉及已定罪強姦犯Isla Bryson(原名Adam Graham)的爭議。儘管Bryson於2023年被裁定強姦兩名女性罪成,最初仍被送往Cornton Vale女子監獄。
蘇格蘭持續透過嚴苛法律打壓言論自由。
《2021年仇恨犯罪及公共秩序(蘇格蘭)法》說明這些法律如何造成言論入罪的滑坡效應,愈來愈多言論遭到禁止。我們早前在該法律首次提出時已就此進行討論。
新罪行涵蓋與年齡、殘疾、宗教、性取向、跨性別身份或雙性人身份相關的「煽動仇恨」行為。該罪行涵蓋侮辱性言論及任何「理性人士會認為具有威脅性或辱罵性」的內容。
只要被認定某人可能已理解相關言論具有辱罵性或侮辱性,即使並無辱罵或侮辱的意圖,亦已構成該罪行。
J.K. Rowling等人物因公開反對跨性別法律的立場而遭到逮捕威脅。
這造成一個奇特的矛盾:法院在執行監獄及其他領域的生理限制時,卻支持上述觀點。
在美國,各界對此議題存在分歧。緬因州等部分州份要求懲教住房安排須符合囚犯的性別認同,而非出生時的生理性別。面對訴訟及立法調查,緬因州懲教部門仍繼續捍衛其政策。其他州份則已禁止此類跨性別安置。
本週即將到來,我們正等待美國就跨性別爭議作出重大裁決。
在Little v. Hecox案中,法院正審議一律要求運動參與者依據生理性別競賽的法律是否違反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
在West Virginia v. B.P.J.案中,法院正審議兩項問題:(1)第九條是否禁止州份將運動隊伍限制於出生時的生理性別;以及(2)此類限制是否違反平等保護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