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候選人將由國會特別委員會審查,然後向司法與法律服務委員會提出建議,該委員會就任命事宜向國王提供意見。(Bernama 圖片)
八打靈再也:政府已同意修訂分離總檢察長與檢察官職責的法案,允許國會特別委員會在任命前審查最高檢察職位候選人。
首相署法律事務司表示,內閣在考慮執政黨和反對黨議員、法律專家以及民間團體的反饋後,已同意修訂《2026年憲法(修正)(第2號)法案》擬議第145A條中的第18條款。
該部門表示,根據修訂後的條款,檢察官職位的候選人名單將提交給下議院議長,由議長在下議院提呈。
「下議院必須在特別委員會審查候選人後,向司法與法律服務委員會提出建議。
「隨後,該委員會將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就檢察官的任命向最高元首提供意見,」聲明中指出。
預計該修正案將在7月13日舉行的下議院當前會議期間提呈辯論。
該法案於2月23日首次提呈進行一讀,但遭到兩派議員的反對。
隨後,法案被轉交至一個跨黨派國會特別委員會,該委員會花了約三個月時間審查並重新起草擬議的修改內容。
該法案需要至少148票,即222名下議院議員的三分之二多數,才能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