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對法院原先判決處以 Google 低額罰款感到不滿,已提起上訴主張 Google 必須出售 Chrome 瀏覽器部門以維護競爭市場秩序。
美國司法部 (DOJ)與多個州政府正式提交交叉上訴 (Cross-appeal)通知,強調不滿法院先前對Google作出「不強制拆分」的裁決,再次推動法院命令Google出售其Chrome瀏覽器業務。
法官曾批「過度擴張」,美國司法部捲土重來
回顧2025年秋天的判決,當時法官Amit Mehta雖然認定Google在搜尋引擎市場構成非法壟斷,但在補救措施方面,他駁回美國司法部要求Google剝離Chrome瀏覽器業務的請求。
當時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原告 (美國司法部)要求強制剝離這些關鍵資產是「過度擴張」 (Overreached),並且認為Google並未直接利用Chrome瀏覽器實施非法的限制行為。最終,法院僅設下了其他限制,例如終止Google與蘋果等廠商的獨家搜尋預設協議,並且要求Google必須與競爭對手分享部分的搜尋數據。
不過,美國司法部認為這些作法不足以恢復市場競爭。根據彭博新聞報導指稱,部分州檢察長也加入這次上訴行列,力挺拆分Google業務的主張。
雙方互告:一個嫌罰太輕,一個嫌罰太重
目前的局面形成了激烈的雙向拉鋸。
一方面,美國司法部認為法官手下留情,堅持要透過拆分Chrome瀏覽器業務來瓦解Google的護城河;而另一方面,Google也早已針對此判決提起上訴。
Google的立場,自然是希望推翻壟斷的認定,或是至少爭取比現行判決更輕微的處罰,而非司法部所尋求的重罰。
分析觀點
美國司法部之所以緊緊死咬著Chrome瀏覽器業務,是因為瀏覽器是搜尋引擎的絕對「入口」。只要Google繼續擁有全球市佔率最高的瀏覽器,即使禁止與蘋果的獨家交易,Google依然能透過Chrome引導大量流量給自家的搜尋引擎。
因此,對於監管機構來說,不斬斷這個連結,壟斷結構就很難被徹底打破。
但從法律實務面來看,法官先前的判決邏輯也很站得住腳:懲罰必須對應違法行為。如果Google的違法行為主要是在「簽訂獨家合約」,那處罰就該針對合約,而非直接沒收它的瀏覽器產品。
如今雙方都上訴,意味著這個案子還會再拖上一兩年。對於一般使用者來說,短時間內Chrome瀏覽器使用不會受到影響。但可以預見的是,為了應付這些官司,Google未來在整合自家服務 (例如在Chrome瀏覽器內推廣Gemini或其他AI功能)時,勢必會變得更加綁手綁腳。